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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5 深市 高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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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达:关于调整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1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7-088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于2017年5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公司2017年度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的调整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发行人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目前,除鲲鹏高伟达1号外,发行人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关于发行股份限售期的调整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2、调整后:

     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除鲲鹏高伟达1号外,本次非公开发

行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调整

     1、调整前: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

托人为发行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8人,分别为于伟、程军、王月、郑明、熊桂生、高源、沈远恒、张文隽,因此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除鲲鹏高伟达1号外,发行人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进行回避表决。

     四、关于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调整

     因拟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

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增加“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

情况”、“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等内容。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