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26-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6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1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30 万股(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061.0757 万股的 1%。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8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061.0757 万股的 0.12%,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1.82%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共 8 人) 39 11.82% 0.12%
合计(8 人) 39 11.82% 0.1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不超过 110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91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061.0757 万股的 0.88%,其中首次授予 246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061.08 万股的 0.74%,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4.55%;预留 4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3061.0757 万股的 0.14%,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3.64%。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业 246 74.55% 0.74%
务骨干(共 110 人)
预留 45 13.64% 0.14%
合计 291 88.18% 0.8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6.9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27.13 元/股。
6.时间安排
(1)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包括预留):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扣除非
解除限售/归属期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扣除非
解除限售/归属期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 以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准,2023年扣除非
解除限售/归属期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A及以上、B、C 及以下三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级 A 及以上 B C 及以下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1.0 0.8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由公司回购/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1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8 名激励对象 39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 103 名激励对象 2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49 名激励对象 4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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