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5日,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决定调减募集资金投入“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展示项目”中的整线智能工厂成品展示厅建筑投入和设备投入,改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从160,000万元调减至146,429万元。调整方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123,962,26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鉴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9月21日实施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2,46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6,150万股(含本数)。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关于发行数量和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460万股(含2,460万股)。具体发
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150万股(含6,150万股)。具体发
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2、关于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线 99,641.50 95,750.00
建设项目
2 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 24,922.51 23,735.00
展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0,515.00 40,515.00
合计 165,079.01 16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42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赢合科技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线 99,641.50 95,750.00
建设项目
2 赢合科技智能工厂及运营管理系统 24,922.51 10,164.00
展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0,515.00 40,515.00
合计 165,079.01 146,429.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根据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