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核查意见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6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根据要求,对《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等要素设置合理,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