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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7 深市 全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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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4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信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常州康耐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常州康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康环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 6月 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常康环保 100%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标的公司常康环保已依法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6月30日,常康环保向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137665265L),常康环保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常康环保企业名称变更为常州康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常康环保 100%股权,常康环保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2、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之标的公司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进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并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全信股份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全信股份向交易对方发行的22,073,156 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全信股份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深交所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实施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情况之法律意见书》,认为:(一)本次交易已获得了截至现阶段必要的审批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资产交割事宜,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全信股份已取得常康环保100%股权。(三)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继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3、常康环保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