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股份”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程序、配售原则和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要提示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34号文核准。
股票简称为“全信股份”,股票代码为30044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全信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25万股,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
网下初始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25%,即1,220.00万股,网上发行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38类“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13日(T-1日,周一)组织本次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5年4月10日(T-2日,周五)刊登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6、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15年4月8日(T-4日)和2015年4月9日(T-3日),每日9:30至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并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参与本次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详见本公告“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初步询价安排”。
7、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全部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网下投资者的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2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20万股。
8、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详见本公告“六、定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将在2015年4月1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9、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T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可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如因发行规模调整导致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量高于《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则应按《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参与申购),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将违约情况报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2015年4月14日(T日),配售对象应当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足额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应当于T日15:00前到账。对于配售对象在T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
本次网下发行具体安排详见2015年4月13日(T-1日)刊登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完成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本次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详见本公告“八、配售原则和方式”。
11、本次网上发行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已开
通创业板交易、且在2015年4月10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投资者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方法详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12、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对于违规者,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13、本次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中止发行;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不得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网上申购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中止发行;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重新启动发行。
14、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4月3日(T-6日)登载于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qx-kj.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4月3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等文件
(周五)
T-5日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时间12:00)
2015年4月7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认证材料(截止时间12:00)
(周二)
T-4日
2015年4月8日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周三)
T-3日
2015年4月9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周四)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2015年4月10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五)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5年4月13日 网上路演
(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日(申购时间9:30-15:00;缴款时间8:30-15:00)
T日 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日(9:15-11:30,13:00-15:00)
2015年4月14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5年4月15日 网下配售
(周三)
刊登《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
T+2日 率公告》
2015年4月16日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周四)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5年4月17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周五)
注: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