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ST乐凯 公告编号:2021-011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8),并分别于 4 月 15 日和 4 月 19 日披露了的第二次和第三次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01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现就上述风险第四次提示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修正预告》(公告编号:
2021-007)。修正前的《2020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公司 2020 年度扣除后营业收
入为 1.1 亿元-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1)。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
的规定,鉴于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完成收购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化学”)71.0355%股权事项的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乐凯化学 2020 年度期初至合并日的营业收入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应当被扣除。扣除乐凯化学相关营业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如果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将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上
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前款第一项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规定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