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新材”或“发行人”)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2、本次发行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初步询价、定价及配售方式、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要求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5年4月14(T-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投资:
1、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5年4月10日发布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8.91倍。本次发行价格8.8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市盈率为7.11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量为11,153.01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8.85元/股、发行新股1,54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3,629.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475.9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3.01万元。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从而存在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乐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5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乐凯新材”,股票代码为“30044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10(T-3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要量等因素,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8.8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8%。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1%。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5年4月8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6、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T日)当日8:30~15:00,T日8:30之前到账及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7、主承销商已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刊登日,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均符合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
8、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9、初步询价及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如出现《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三、初步询价安排(四)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处理”中规定的情形,则主承销商会将网下投资者的具体违规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按规定处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10、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8.85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11、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4月17日(T+2日)的《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2、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930万股时;
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重新启动发行。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4月7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乐凯新材 指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
本次发行
超过1,5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T日/网上申购日 指2015年4月15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4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1%。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8.85元/股。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8.85元/股缴纳申购款。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5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