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MEDICALSYSTEM BIOTECHNOLOGY CO.,LTD
(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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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2,834.00万股
预计发行新股数量 预计发行新股数量为2500.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邹炳德拟公开发售股份,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预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为250.00万股,最高不超过105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
的数量和上限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1,334.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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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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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8,5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834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334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1、公司股东邹炳德、邹继华、叶辉、周英章、盛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在
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
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
2、浙江优创、宁波加速器、上海展澎、陈琦伟承诺:对于因股份公司在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
持有的股份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公司上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