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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9-10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2)。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
限延期六个月,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起
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止。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期
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3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2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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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75,0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88%,最高成交价 24.928 元/股,最低成交价 16.690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
约为人民币 50,144,870.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75,091 股,按照截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本结
构计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68,909,995 24.51 71,385,086 25.3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241,878 75.49 209,766,787 74.61
总股本 281,151,873 100.00 281,151,87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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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在已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相应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3 月 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为 3,343.24 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74.64 万股(2019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