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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立中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7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传达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臧永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臧永兴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后认为,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总裁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臧永兴总裁所作的《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后认为,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炫先生、赵立三先生、李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母公
司单体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6,079.08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07.9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435.86 万元,减去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现金 4,627.18 万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279.86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 616,956,96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9,356,557.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机构所发表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臧永兴作为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十、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 15 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关联董事唐炫、赵立三、李量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各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213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年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铝、铜、硅等相关产品,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交易额度不超过 58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63,000 万美元
(或欧元、日元、韩元其他等额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大写:壹佰伍拾亿圆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订相关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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