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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立中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8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传达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国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清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

    公司董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母公
司单体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6,079.08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07.9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435.86 万元,减去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现金 4,627.18 万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279.86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 616,956,96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9,356,557.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各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3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年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铝、铜、硅等相关产品,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交易额度不超过 58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 2023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63,000 万美元
(或欧元、日元、韩元其他等额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申请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大写:壹佰伍拾亿圆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金额总计不超过 15 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单笔业务金额及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保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并考虑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转存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8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监事孙杰武先生因其亲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2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十四、审议《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
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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