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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03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以下
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
3月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
称“《备案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
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
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限售期限、网上网下发行比例、配售机制、回拨
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
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
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1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参与询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
参与初步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
参与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新材”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0号文核准。四通新材的股票代码为
30042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
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为2,0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1,2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8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规模,按上
述比例确定网上、网下初始发行量,并在《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3、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安排: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
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
    4、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15年3月4日(T-5日,周三)中午12:00前已在中
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且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及其股
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次发行
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应当持有深市1,000万元(含)以上的非限售A股市值。(详见
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条件”)
                                         2
    5、2015年3月5日(T-4日,周四)至2015年3月6日(T-3日,周五)每日9:30~
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条件的网下投
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
申报价格及数量。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投资者管理的不同股票
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应当相同。(详见本公告“四、初步询价”)
    投资者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合规参与询价,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投资者符合规定的申报总量的10%,被剔除
的申报数量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将根据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有效报价投资
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规
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以上剔除原则、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事宜详见本公告“五、定价原则”。
    7、发行价格确定后,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
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5年3月10日(T-1日,周二)刊登的《河北四通新型金
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中披露。
    8、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不得
参与网下申购。
    9、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1日(T日,周三),参与申购的
网上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
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申购前应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
                                         3
资格。
    11、本次发行将按照《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回拨机制,详见《发
行公告》。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
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制定网下配售原则,并将据此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详见本公告“六、网下配售原则”)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6)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
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4、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6日,周二)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
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
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
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stnm.com.cn)的招股意向
书全文,《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4
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2015年3月3日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5日(周三) 需提交相关材料的网下投资者提交资料截止日(12:00截
    2015年3月4日  止接收)
        T-4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5年3月5日  9:30-15:00)
        T-3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5年3月6日  9:30-15:00,15:00截止报价)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有效申
        T-2日(周一) 报数量
    2015年3月9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5年3月10日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T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15年3月11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周四)网下配售
   2015年3月12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