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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周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区园区大道公司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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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方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21,217,6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7.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9,219,8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3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9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340,7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42,9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9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67%。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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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19,264,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84%;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87,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341%;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6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64,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84%;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87,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341%;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6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 昕、宋桂芬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迦南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