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及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陈智敏 郑高利 许小明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