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方 正 方志义 周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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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军 陈智敏 郑高利
_________________
许小明
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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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根 方 硕 郑雄彪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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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正 晁 虎 徐海智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概要......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5
发行人律师声明......26
审计机构声明......27
验资机构声明......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29
一、备查文件......29
二、查阅地点、时间......29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迦南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的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A
对象发行股票 行为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对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有
效期终止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7 日)。
2、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截止。
发行人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有效期终止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7 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审核函〔2021〕020045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5 号),同意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8 日,有效期 12 个
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中
汇会验[2021]7838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12:00 止,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2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269,999,995.98 元。
2021 年 12 月 3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汇会验[2021]7839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止,发行人已向 12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573,122 股,发行价格 7.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999,995.9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137,735.8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1,862,260.1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35,573,122.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26,289,138.14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59,347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27,0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6.74 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 35,573,122 股,未超过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6.74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6.74 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