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先进行了审核,并书面确认,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付磊
陈永宏
丁健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