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公司于 2020 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
为提高审计效率,公司拟聘请立信中联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
易中心北区 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0 年末合伙人 40 人,注册会计师 3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2 人。
(7)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013.0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773.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270.62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审计收费总额 2,324.60 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1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余额 2,019.27 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人员 12 人,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0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
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已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致同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0 年度,致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于 2020 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为提高审计效率,公司拟聘请
立信中联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
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经对立信中联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
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致同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
审查,立信中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