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经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致同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付磊
陈永宏
丁健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