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7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信托受益权及解除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来股份”或“公
司”)于2017年8月10日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公司”)签署了《华融 北控清洁能源电力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适用于次级信托受益权)(第一期)》(合同编号: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93号-次级第2号,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及《差额补足协议》(合同编号: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93号-差第2号),信托计划预定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整,第一期募集金额为人民币79,247.45万元,公司及北控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电力”)作为次级委托人,共同认购信托计划次级份额计人民币1,584.97万元,其中公司认购人民币950.96万元,北控电力认购人民币634.01万元。如融资方未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一笔本金、利息等,则公司与北控电力应在当日向华融信托公司支付与该差额部分等额的差额补足款。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北控电力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的信托计划项下人民币237.74万元信托资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以原认购价格计人民币237.74万元转让给北控电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2017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北控电力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
额。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享有该信托计划项下任何信托受益权。同日,公司与华融信托公司签署《<差额补足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公司在《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2、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控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控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M09N9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黄卫华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43
号办公楼三楼 257 号(A)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小型水电项目、地热能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服务(不含电网的建设、运营);储能和微网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太阳能光伏设备、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
用蓄电池、太阳能灯具、地源热泵、制冷设备、路灯的贸易、安装、技术服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000 60.00
建晖(香港)有限公司 10,675 15.25
北京天能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500 15.00
天津金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5,425 7.75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钧源五号股权 1,400 2.0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0,000 100
北控电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北控电力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42220088A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俊杰
注册资本:303565.3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333 号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33,102.71 76.79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4,444.44 14.64
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 22,222.22 7.32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45 0.74
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50.96 0.51
合计 303,565.33 100
华融信托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华融信托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依据信托合同享有的7,132,200元信托资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及公司在融资方未能按约支付本金利息时对华融信托公司的差额补足义务,公司本次转让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对华融信托公司的差额补足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终止。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托计划未分配过任何财产,公司也未因参与信托计划额外承担任何费用,因此,本次交易标的以公司原认购价格进行转让,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转让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北控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转让人在“华融 北控清洁能源电力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次级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本金为人民币7,132,200元。该转让标的所附随的转让人在信托合同项下的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及义务一并转移给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及信托合同项下转让人作为委托人或受益人的权利义务、以预期信托收益为限收取信托收益的权利、获取信托财产分配的权利等。
2、转让的对价
受让人愿以人民币7,132,200元的价格受让标的信托受益权。
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完毕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4、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合同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双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5、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叁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壹份,壹份用于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受托人留存。
(二)《<差额补足协议>之解除协议》
甲方: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解除安排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编号为华融信托【2017】信托第193号-差第2号《差额补足协议》。
自《差额补足协议》解除之日起,除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外,双方在《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任一方不再要求对方承担其它责任、赔偿或支付其它费用。
2、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北控电力转让信托受益权并与华融信托公司解除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可收回剩余信托资金,消除本次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受益权以原认购价格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判断,交易对方的对价支付风险相对较小。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2、《<差额补足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