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
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投资”)向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姜堰道得”)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中来股份合计 40,860,431 股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1年3月4日林建伟先生、普乐投资于2021年3月4日与姜堰道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林建伟先生、普乐投资向姜堰道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合计40,860,4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25%,其中林建伟先生拟向姜堰道得转让34,380,483股,普乐投资拟向姜堰道得转让6,479,948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34,646,929.8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放弃表决权的承诺>、<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接到股东林建伟、普乐投资、姜堰道得的通知,上述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本次
股份协议转让前后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例(%) 比例(%)
林建伟 163,441,724 21% 129,061,241 16.58%
张育政 96,961,217 12.46% 96,961,217 12.46%
普乐投资 13,577,411 1.74% 7,097,463 0.91%
姜堰道得 44,336,726 5.70% 85,197,157 10.95%
注:林建伟先生和张育政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其二人控制的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告中提及的公司总股本均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78,305,256股。本公告数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林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33,119,921股,占公司总股本29.95%;林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6,374,133股,拥有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4.95%。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姜堰道得持有公司85,197,157股,占公司总股本10.95%;姜堰道得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5,197,157股,拥有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0.95%,成为公司除林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终止表决权委托、放弃表决权暨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