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angyueTechnologyCo.,Ltd.
(山东省寿光市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GREATWALLSECURITIESCO.,LTD.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发行股数: 本的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7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66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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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并行对其真人声实性明、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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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
由康跃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所持康跃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康跃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康跃科技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康跃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公司股东中科恒信、盛泰新力、九州润泽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康跃
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锡禄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
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该部分康跃科技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康跃科
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康跃科技股份不超过
本人届期直接或间接持有康跃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在康跃科技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届期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届期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届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
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康跃科
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康跃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