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angyue Technology Co., Ltd.
(山东省寿光市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GREATWALLSECURITIESCO.,LTD.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68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68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
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股东中科恒信、盛泰新力、九州润泽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康跃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锡禄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
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该部分康跃科技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康
跃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康跃科技股份不
超过本人届期直接或间接持有康跃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在康跃科技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届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届期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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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届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
份。
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锡禄之弟郭锡文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
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该部分康跃科技股份;除前述限售期外,本人的股份
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锡禄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
5、持有康跃投资股权的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康跃科
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康跃投
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该部分康跃科技股份。除前述限售
期外,本人在任职康跃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
让康跃科技股份不超过届期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
份。
6、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任职康跃科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让康跃科技股份不超过届期本人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
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
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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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发行人声明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