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 〇二二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裴振华 容建芬 陆建平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 珩 沈同仙 龚菊明
全体监事: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周新杰 陈雪荣 项 燕
除兼任董事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裴 骏 徐志云 原 超
_________________
王 珣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天华超净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天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的合称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 一节 本 次 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9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9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12月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44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5日18:00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指定的
收款银行账户共收到21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765,999,436.90元。
2022年12月6日,天风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含税)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2年12月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343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天华超净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总 数 量 为52,297,210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765,999,436.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4,531,128.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1,468,308.8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2,297,21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689,171,098.80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1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52.89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2.89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6,175,080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35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52.89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且不超过 176,431,697股(含本数) 。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2,297,21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 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6,175,08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70%。
(四)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65,999,436.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24,531,128.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1,468,308.80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52.89元 / 股, 发 行股数 52,297,210股,募集资金总额2,765,999,436.9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 3,762,525 198,999,947.25 6 个月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3 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业(有限合伙)
4 陶磊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5 苏州汇思投资有限公司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联游(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 6 个月
6 司 1,909,623 100,999,960.47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81,433 199,999,991.37 6 个月
9 赵东明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10 陆曙光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11 廖磊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12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
13 UBS AG 2,722,631 143,999,953.59 6 个月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73,454 188,999,982.06 6 个月
1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81,433 199,999,991.37 6 个月
16 吕强 1,890,716 99,999,969.24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