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6-00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73,00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丁彦辉先生已减持股份 400 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400 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占现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丁彦辉 集中竞价 2025/11/24 15.74 400 0.00%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名称 持有股份的 占公司总股本 的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总数量(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4,671,549 33.78% 124,671,149 33.78%
丁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1,167,887 8.44% 31,167,487 8.44%
辉
有限售条件股 93,503,662 25.33% 93,503,662 25.33%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仅减持 400 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丁彦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股份事项
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丁彦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