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2-01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邓江波先生、任永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于 2021
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邓江波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任永红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949,709 股(占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5%,占预披露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 5.09%),其中邓江波先生转让 15,325,136 股,任永红先生转让 624,573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到邓江波先生和任永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
股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21-098)。
公司于近日收到邓江波先生和任永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江波先生和任永红先生未减持上述减持计划涉及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的 的比例(已剔 的总数量 的比例(已剔
总数量(股) 除回购股份 (股) 除回购股份
数) 数)
合计持有股份 61,300,544 19.55% 61,300,544 19.55%
邓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5,325,136 4.89% 15,325,136 4.89%
波
有限售条件股 45,975,408 14.66% 45,975,408 14.66%
合计持有股份 51,958,491 16.57% 51,958,491 16.57%
任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5,947,123 1.90% 5,947,123 1.90%
红
有限售条件股 46,011,368 14.67% 46,011,368 14.67%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邓江波先生和任永红先生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邓江波先生、任永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