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1,000,000 股
2、发行价格:6.3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9,530,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0,294,363.4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41,000,0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5月 2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1
目 录...... 2
释义......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方式 ...... 7
(四)发行数量 ...... 8
(五)发行价格 ...... 8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8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8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9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9
(十)发行对象 ......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9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0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0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11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11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1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13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13
(一)主要财务数据 ......1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1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15
(三)审计机构 ......16
(四)验资机构 ......1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1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1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7
八、其他重要事项......17
九、备查文件......18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艾比森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行 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缴款通知书》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英文) Shenzhen Absen Optoelectronic Co., Ltd.
股票简称 艾比森
股票代码 300389.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1 年 8月 23 日
上市日期 2014 年 8月 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座 18,19,20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座 18,19,20层
法定代表人 丁彦辉
注册资本 31,899.4173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1127582R
邮编 518129
电话 0755-28794126
传真 0755-28792955
电子邮箱 dm@absen.com
公司网址 http://www.absen.cn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 电子显示屏的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销售(以上不含禁止、限制项目);电子设备及自产产品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租赁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节能项目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广告发布;会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7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
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25 日。
2022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
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艾比森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
号)。
3、发行过程
1)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2021年3月4日,发行人与丁彦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1,000,000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9,53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235,636.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294,363.42元,未超过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丁彦辉 41,000,000 259,530,000.00
合计 41,000,000 259,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