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9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
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2,25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8,866.6542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综合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中
发行价格: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
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本次发行前股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东所持股份的 本公司股东丸红株式会社、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高新
限制流通及自 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诺:
愿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王颖哲、孟平、陈会武、贺燕峰、刘端平、王淦、罗彬、刘
云星、张洪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
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4月16日
1-1-2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616.6542万股,本次发行2,250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8,866.6542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
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丸红株式会社、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建设
投资集团公司、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王颖哲、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