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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光环新网: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调整后: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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