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债券代码:123018 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公告编号:2020-081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6 月 9 日,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0 年 6 月 12 日,《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2020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及“核准”等文字表述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修订后: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投资”)、泸州明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信投资”)、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和浏阳菁阳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阳投资”)共 4 名特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修订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投资”)、泸州明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信投资”)、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和浏阳菁阳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阳投资”)共 4 名特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修订前: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9.9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修订后: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9.9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五)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544,904 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金大地投资 10,090,817 10,000.00
2 明信投资 22,199,798 22,000.00
3 温氏投资 22,199,798 22,000.00
4 菁阳投资 6,054,491 6,000.00
合计 60,544,904 60,00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
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少的,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同比例进行调减或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如发行对象因不符合认购资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于其未认购的部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由公司与其他认购方届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544,904 股(含本数),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金大地投资 10,090,817 10,000.00
2 明信投资 22,199,798 22,000.00
3 温氏投资 22,199,798 22,000.00
4 菁阳投资 6,054,491 6,000.00
合计 60,544,904 60,00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导致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少的,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同比例进行调减或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如发行对象因不符合认购资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本次发行,对于其未认购的部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由公司与其他认购方届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
(六)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认购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认购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之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修订后: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认购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认购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七)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19,5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进行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再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的每笔借款及金额等
具体使用安排进行确定或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19,5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进行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再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的每笔借款及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进行确定或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