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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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上午8: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少美先生;
6.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00,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0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00万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300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8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数的比例不低于25%。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总额的,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数量,但不超过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上限,且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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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39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通过情况: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
内容,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程度,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拟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对应条款,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草案)》将重新予以公布。
表决结果:39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通过情况: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出具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
内容,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后稳定股价等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函。
表决结果:39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通过情况:通过
议案四:《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
内容,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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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9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通过情况: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公司控股股东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的相关
内容,如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认定或人民法院
作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控股股东将购
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大地投资、
实际控制人陈少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表决结果:39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通过情况:通过
议案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对董事
会进行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390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通过情况: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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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股东签名:
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珠海态生源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珠海经济特区金丰达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珠海同冠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