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1、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或“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
告[2013]42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95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3]231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3]456号)的相关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
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为30.31
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51.37倍,低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发布的1月8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创业板加权平均行业静态
市盈率68.18倍,处于合理范围。但该定价仍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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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
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63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480万股,发行人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1,150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的合计数为
14,559.7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0.31元/股计算,将发行新股48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老股转让1,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特别
提请投资者注意: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
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
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
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3]164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由民生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全通教育”,申购代码为“300359”,该申购
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630万股(包括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回拨前网下发行97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于2014年1月8日(T-3日)完成。发行人
和民生证券根据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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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募集资金需求量、老股转让计划、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为:
(1)47.36倍(每股收益0.64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
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
股数计算);
(2)51.37倍(每股收益0.59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
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
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额将为49,405.30万元,老股转
让所得资金额为34,856.5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3
年12月31日在《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