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1-056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2021)苏 01 民初 210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光一投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49 亿元。对于该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形,
公司已进行详细说明。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中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侵占公司资金,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申请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以现金清偿的,公司可以通过变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金。”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提议,同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启动法律程序,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因公司有 16 个银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其他银行账户仅能维持正常收付,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诉讼和保全的相关费用,因未及时缴款,法院视为公司自动撤销
本次诉讼。为保证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重新向法院
提起诉讼。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提起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及 2021 年 6 月 7 日披露
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6月29日下发立案通知书(2021)苏01民初2105,该案件目前还未进入审理阶段。
三、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尚处于立案阶段,未进入实质性审理,诉讼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要根据法院审理作出的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