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路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TAIUNITED SECURITIES CO.,LTD.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层)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2,167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66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1、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熊珂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
定的承诺 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
股份的锁定手续。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龙昌明任职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2、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3、股份公司股东华康瑞宏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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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若股份公司
在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日,即2010年12月7日)后十
八个月内在中国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交割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转让股份
数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额的50%;
4、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徐一宁、王海俊、邱卫东、戴晓东、朱云飞、赵俊平、
沈健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
份的锁定手续。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果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5、股份公司的其他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