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8)050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8年7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分别为李长军先生、胡志勇先生、温福君先生、郑艳玲女士。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京豫先生主持。公司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议案》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10日开市起停牌至今。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预计于2018年7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标的公司涉及股东数量较多,审计、评估等各方面工作量大,涉及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8年8月10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众鑫科技大厦第12层(大厦自编号1306#)(仅限办公)”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2号塔楼第43层4308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公司章程》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提名,聘任王冬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提名,聘任周天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