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7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 座 5 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长春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04 月 26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 人,代表股份 141,326,92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31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135,414,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50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5,912,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0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7,643,9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2 人,代表股份 1,731,9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6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5,912,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078%。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1,305,8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反对票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8%;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22,8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0%;反对票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1,305,8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反对票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8%;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22,8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0%;反对票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1,308,8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票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8%;弃权票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25,8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2%;反对票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弃权票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1,308,8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票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98%;弃权票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25,8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2%;反对票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弃权票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1,288,2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票 31,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3%;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05,2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7%;反对票31,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1%;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1,288,2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票 31,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3%;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05,2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7%;反对票31,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1%;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403,40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40%;弃权票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关联股东王长春回避表决。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22,8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0%;反对票16,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弃权票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403,40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票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2%;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关联股东王长春回避表决。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22,876
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
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555,99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7%;反对票 31,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01%;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关联股东赵伟宏、王长春、魏锋、李劲松、郑康、徐亚丽回避表决。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 7,605,27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7%;反对票31,5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1%;弃权票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十)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