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曾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同意深圳市长
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 年 4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一次
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