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 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Yinbang Clad Material Co.,Ltd.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预计发行量: 不超过4,68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 【 】元人民币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8,680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健生、 沈于蓝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
司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杨大可、秦芳、凌亚标、邹
鸣、张稷、王洁、吕友华、吕金明、夏双利、吕福昌、
徐元文、高轶、周凯、潘月芳、周春华、顾益、 王建华、
马勤良、华伟、邹葛、沈伟明、姚丹、陆剑、沈国良、
孙才良、邹建平、王宇琼、华宇虹、周蕾、唐兴南、唐
海波、叶俊贤、顾晓明、邹锋、吴优雷、张文元、 邹枫、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邹鹏飞、沈飞、沈竹、谢宏伟、朱伟和孙雅军43 人承诺: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
的承诺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沈健
生、秦芳、凌亚标、邹鸣、张稷、王洁、吕友华、吕金
明补充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或其关联方)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2月28日
1-1-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对下列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
有关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68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18,68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健生、沈于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