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7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再融资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快推出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海双创文化影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双创文化影视”)、上海双创宝励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双创宝励”)、上海文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文鹏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同系公司董事张赛美控制的企业,此外公司董事何君琦担任文鹏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
表。审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张赛美、何君琦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特定对象(即三名认购对象:双创文化影视、双创宝励、文鹏投资)分别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双创文化影视、双创宝励、文鹏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审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张赛美、何君琦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