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8
号】,2012 年5月18日修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
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认真阅读本
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
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
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
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
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为18,671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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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
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
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
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钢琴”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1,67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3号文核准。海伦钢琴的股票代码
为30032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不超过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50.09%;
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6月8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
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安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5月31日(T-6
日)至2012年6月5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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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网下发行的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78号】,2012 年5月18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只有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
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
的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6月5日(T-3日)12:00 前在
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
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但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与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与发行人
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与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申购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
方式进行,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申报价格的最小
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
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
为无效报价。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安信证券研究
中心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