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关
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
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
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
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
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或
其他估值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存在未来发行人
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20,998.92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
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
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
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股票发行申请会后事项监管规程,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申请需要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重要提示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2,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2号文核准。邦讯技术的股票代码
30031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网下发行数
量不超过531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19.9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
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4月25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
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17日(T-6日)
至2012年4月20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
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
海、北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6、2012 年 4 月 20 日(T-3 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
售对象(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
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
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
下限为59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59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59万股的整数倍;同
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31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称及对应的有效申报
数量。
9、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缴
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邦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本次发行总量为2,668万股,网下发行数量为531万股,招商证券与发行人
协商,确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为59万股。
1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资金有效的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则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
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依次配号,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数等于其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59万股后所得整数,然后
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根据摇号结
果按每一中签号配售59万股进行配售。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其报价具体信息将会在《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请配售
对象理性报价、谨慎报价。
14、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回拨数
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59万股的整数倍。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5、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
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下机构投资者在
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
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6、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4月16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boomsense.com的《招
股意向书》全文,《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
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
一、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2012 年 4 月 16 日)
市提示公告》
T-6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2 年 4 月 17 日)
T-5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2 年 4 月 18 日)
T-4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2 年 4 月 19 日)
T-3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2012 年 4 月 20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T-2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
(2012 年 4 月 23 日)
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2012 年 4 月 24 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2012 年 4 月 25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2012 年 4 月 26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2012 年 4 月 27 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2 年 5 月 2 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
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和推介工作。招商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