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oomsense 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商务中心 4 号楼 8 层办公 08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邦讯技术”)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
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 阅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的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全文。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
市流通和转让。
发行人股东陈文兰、杨文星、施贲宁承诺: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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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东望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华友金镀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中海金
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份。
发行人股东北京融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份;邦讯技术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每
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邦讯技术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灿阳、胡舜明、郑志伟、陈
喜东承诺: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
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邦讯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邦讯技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邦讯技术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邦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
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邦讯技术股份。
担任发行人监事的间接股东万文定承诺: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邦讯技
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
有邦讯技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邦讯技术股
份;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术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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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其中,201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2012 年 1-3 月、2011
年 1-3 月利润表数据和 2012 年 1-3 月、2011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致
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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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而编制,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邦
讯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2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2,6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531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 2,13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2]11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邦讯技术”,股票代码“300312”;其中本
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137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5 月 8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
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5 月 8 日
3、股票简称:邦讯技术
4、股票代码:3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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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668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668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531
万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137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本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1 张庆文 3,908.80 36.64% 2015 年 5 月 8 日
2 戴芙蓉 1,851.20 17.35% 2015 年 5 月 8 日
3 杨灿阳 320.00 3.00% 2013 年 5 月 8 日
4 郑志伟 160.00 1.50% 2013 年 5 月 8 日
5 陈文兰 160.00 1.50% 2013 年 5 月 8 日
6 杨文星 160.00 1.50% 2013 年 5 月 8 日
首次公开发 7 胡舜明 80.00 0.75% 2013 年 5 月 8 日
行前已发行
8 陈喜东 80.00 0.75% 2013 年 5 月 8 日
的股份
9 施贲宁 64.00 0.60% 2013 年 5 月 8 日
10 望桥投资有限公司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