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31日披露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6月2日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关于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的内容发生了改变,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1、“重大事项提示”之“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之“七、本次发行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的影响”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变化情况”;
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5、预案中“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5日公告拟受让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持有的公司15%股份,截至目前暂未过户。”的表述。
二、更正后:
1、“重大事项提示”之“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之“七、本次发行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 15.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钧。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刘钧为其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持股比例为 18.26%,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 11.54%,其共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钧,本次发行完成后刘钧合计控制公司的表决权为 29.80%。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综上,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 15.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钧。
本次发行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刘钧。
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刘钧,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现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现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预案中“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5日公告拟受让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持有的公司15%股份,截至目前暂未过户。”的表述删除。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21)第 37 号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