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监事及其相关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公司监事会主席欧信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
2017年12月28日,欧信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公司
收到欧信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1-03 11.419 71,000 0.0125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1-06 11.01 9,000 0.0016
欧信勇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1-07 10.964 12,000 0.0021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1-15 11.46 123,000 0.0216
合计 215,000 0.0377
欧信勇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62,383 0.3267 1,647,383 0.2890
欧信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596 0.0817 250,596 0.0440
高管锁定股 1,396,787 0.2450 1,396,787 0.245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期间,欧信勇先生合计减持股份2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7%,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2017年12月28日,其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三、备查文件
1、欧信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