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通知,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500 万元,不超过 1000 万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姓名 职务 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份情况(股) 例(%)
缪福章 董事 0 0%
林建平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0 0%
林梅 副总裁、财务总监 0 0%
鄂少洋 上海骏梦总经理 0 0%
陈丹儒 通信事业部总经理、福 0 0%
建欣辰董事兼总经理
注:上海骏梦、福建欣辰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以上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
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 500 万元,不超过 1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拟增持金额下限(万元) 拟增持金额上限(万元)
缪福章 100 200
林建平 100 200
林梅 100 200
鄂少洋 100 200
陈丹儒 100 2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前提,增持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缪福章先生、林建平先生、林梅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鄂少洋先生、陈丹儒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相关方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材料。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