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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3 深市 蓝英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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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7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6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英装备”)持股5%以上股东中巨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国际”)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7.99%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卓越”),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公司21,5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9%。

  2、本次股份转让前,转让方中巨国际持有公司63,76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受让方山高卓越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中巨国际将持有公司42,1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受让方山高卓越将持有公司21,5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9%。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巨国际的通知,获悉中巨国际与山
高卓越于近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巨国际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1,573,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
让予山高卓越。

    本次股份转让前,转让方中巨国际持有公司63,763,000股股份,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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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的23.62%,受让方山高卓越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中巨国际将持有公司42,1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受
让方山高卓越将持有公司21,5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9%。本次股
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协议转让双方

  股份转让方(甲方):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乙方):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目标股份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即蓝英装备21,573,000股股票,占蓝英装备总股本的7.99%)及目标股份所对应的所有权利、权力和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目标股份。

  3、定价、价款支付

  3.1参照本协议签订日前一交易日蓝英装备收盘价格8.11元人民币/股,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8.11元人民币/股,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74,957,030元(大写:壹亿柒仟肆佰玖拾伍万柒仟零叁拾元整)。
  3.2上述股份转让价款由乙方分期进行支付,具体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按照本协议第3.1条所确定的股份转让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人民币52,487,109元(大写:伍仟贰佰肆拾捌万柒仟壹佰零玖元整);

  (2)自目标股份转让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按照本协议第3.1条所确定的股份转让款百分之七十(70%),即人民币122,469,921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肆拾陆万玖仟玖佰贰拾壹元整)。
  4、交割

  双方确认,就目标股份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交割日前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甲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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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承担;自交割日(含当日)起,目标股份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及责任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修改或增减。

  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或解除:

  (1)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的申请后,如非因甲方、乙方或上市公司任何一方的原因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未能完成标的股份向乙方的过户登记,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履行,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是否能够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各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等的情况。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事项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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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督促各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后续股份变动事项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中巨国际与山高卓越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中巨国际《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告知函》;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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