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 50 号院 A7-2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418,938,037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4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77,134,6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141,803,40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6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30 人,代表股份 59,805,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3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7,40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59,408,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7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545,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7581%;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4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413,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56%;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方刚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87,370,170 股。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22,103,9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131%;反对 9,417,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666%;弃权 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41,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755%;反对 9,417,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60%;弃权 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22,151,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337%;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559%;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9,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51%;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44%;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21,638,7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7122%;反对 9,904,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773%;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9,876,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977%;反对 9,904,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18%;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22,151,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337%;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559%;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9,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51%;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44%;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21,750,3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7604%;反对 9,794,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297%;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88,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843%;反对 9,79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74%;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6 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2,151,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337%;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559%;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389,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51%;反对 9,392,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44%;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7 上市地
表决结果:同意 222,27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855%;反对 9,17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608%;弃权 1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09,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560%;反对 9,17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364%;弃权 1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22,285,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9916%;反对 8,763,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7845%;弃权 5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523,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94%;反对 8,763,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35%;弃权 5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