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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1-11-21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5365 房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
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之用。投资者应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华录百纳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1,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
行前股
东所持
股份的
流通限
制和自
愿锁定
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 和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1]121 号《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 国有股东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上缴中央金库方式替代。
2、 公司股东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
刘德宏、邹安琳、吴忠福、陈亚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股东刘德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
之二十五, 离职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华录百纳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华录百纳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5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为 6,000 万股。
1、 公司控股股东华录文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和国
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1]121 号《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国有股东
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
司以现金上缴中央金库方式替代。
2、 公司股东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刘德宏、
邹安琳、吴忠福、陈亚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股东刘德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半年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以及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次
华录百纳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4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新增的可供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1 年 2 月 26 日,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 公司章程(草
案)》 的议案; 2011 年 11 月 15 日,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修改《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的议案。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3、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成本结转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
由于影视制作企业的单部影视剧销售收入实现往往存在跨期现象, 根据收入
与成本配比原则和影视行业的普遍做法, 公司采用“ 计划收入比例法” 结转销售
成本。这种核算方法,不会对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但对销售成本结转产生影
响, 销售成本结转的准确性主要取决于销售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尽管公司历史数
据显示, 报告期内已经基本完成首轮发行的影视剧收入预测的整体准确率很高且
较为谨慎, 但仍然存在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判断失
误、非人为的偶发性因素等原因,导致预测总收入与实际总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
可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收入进行重新预测, 并在此基础上调整销售成本率。
五、 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华录百纳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5
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
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 号),东阳华录百纳
2006-2008 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如果没有本项税收优惠政策, 则
东阳华录百纳 2008 年度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557.37 万元,该金额占发行人 2008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4.95%。东阳华录百纳自 2009
年起未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 号),发行人电影业务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优
惠政策,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
内发行人于 2009 年及 2010 年分别实现电影票房分账收入 1,062 万元、474 万元,
如果没有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则发行人 2009 年及 2010 年须分别缴纳营业税 53.10
万元、 23.70 万元,该两项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2%、
0.51%,占比很小,对发行人经营成果不构成较大影响。
六、风险因素
(一) 电视剧制作成本不断上升导致利润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各制作机构对优秀主创人员争
夺的不断加剧,导致电视剧制作成本不断攀升。许多影视制作企业为了提高收视
率和市场影响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采取了“大制作”的策略,使得电视剧的
制作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在电视剧的交易市场上,电视台有较大的话语权,除少
数外,大部分电视剧很难获得理想的发行价格。同时,网络新媒体、音像及其他
衍生收入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尽管各电视台为打造“精品电视剧播出平台”
抢购精品电视剧带动了电视剧发行价格上涨,但如公司电视剧的制作成本继续攀
升而发行价格不能获得同比上涨,公司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存在利润空间被压缩的
风险。
(二) 公司参与电影投资制作业务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自 2009 年起公司开始参与电影投资制作,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参与投资
制作完成了《建国大业》、《大内密探灵灵狗》、《刺陵》、《未来警察》、《蓝色矢车
菊》、《建党伟业》 等影片, 2009 年及 2010 年分别实现票房分账收入 1,062 万元、
华录百纳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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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万元,实现毛利分别为 468.66 万元、 190.34 万元。 尽管公司在选择项目合
作方及具体影片时倾于谨慎, 2009 年、 2010 年也实现了一定的毛利,但鉴于现
有电影市场环境下能够实现盈利的影片占全部影片的比例很低,公司参与电影投
资制作业务存在收益获取不稳定甚至亏损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参与电影投资制
作业务量加大, 本项风险可能相应也会加大。
(三)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持有《制作许可证》的机构已达 4,057 家。
这四千余家机构中,部分实力雄厚的影视制作企业已具备了年产数百集的电视剧
投资制作规模,且大多为可以在卫星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高质量电视剧,作品畅
销盈利能力较强;而大量小型影视制作企业一年甚至几年都难以投资制作完成 1
部电视剧。在此过程中,各制作机构为保持并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掌控更多的
行业资源,会进行更加激烈的市场争夺。细分市场供求的不平衡将进一步加剧市
场竞争,扩大企业之间的实力差距,中小规模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将被逐步淘汰出
局,能够形成较大产能的大型电视剧制作机构将逐步成为电视剧制作市场的主
导,竞争风险也因此增大。
尽管公司凭借多年的经验积累和强大的制作能力,在行业中占据了一定的优
势地位,但仍然会面临来自其他制作机构尤其是已登陆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制作机
构的挑战。
(四) 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12%、 78.73%、 68.47%、
61.47%,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45%、 66.53%、 55.71%、 51.28%,一直处于
较高水平。随着生产经营的快速扩张,公司加大了外部融资力度,报告期各期期
末借款余额分别为 4,000 万元, 1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