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0-05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德曼”)股
票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6 月 29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 126,315,595 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705.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阿匹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阿匹斯科技”)的两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产品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核酸检测试剂盒(PCR 荧光探针法)和新型冠状病毒 IgM/IgG 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于近日完成了欧盟 CE 认证,符合欧盟医疗器械相关指令的符合性要求,已具备欧盟市场的准入条件,下一步,阿匹斯科技准备入围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以拓展海外市场。因这两项产品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证书,所以不能在国内进行销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冠检测产品完成 CE 认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3、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国内已有超过 300 余家企业的新冠病毒检测产品获得欧盟准入资格或 CE 证书,阿匹斯科技本次通过 CE认证的两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