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在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
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
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广仟、孙茜夫妇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其他10位股东马彦文、刘兆年、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雅丽、
贾西贝、刘军、张海涛、陈鹏、王兰珍、易晓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股东沈广仟、孙茜、
马彦文、张雅丽、贾西贝、刘军、张海涛、陈鹏、王兰珍、易晓琳还承诺:除上
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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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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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利德曼”)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2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 3,8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
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768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3,072 万股,发行
价格为 13.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29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利德曼”,股票代码
“30028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3,072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
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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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时间:2012 年 2 月 16 日
3、股票简称:利德曼
4、股票代码:30028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36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84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公
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3,072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万股) 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北京迈迪卡科技
5,644.80 36.75 2015 年 2 月 16 日
有限公司
沈广仟 3,571.20 23.25 2015 年 2 月 16 日
马彦文 672.00 4.38 2013 年 2 月 16 日
刘兆年 441.60 2.88 2013 年 2 月 16 日
九州通医药集团
384.00 2.50 2013 年 2 月 16 日
首次公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行前已发行 张雅丽 197.76 1.29 2013 年 2 月 16 日
的股份 贾西贝 153.60 1.00 2013 年 2 月 16 日
刘 军 140.16 0.91 2013 年 2 月 16 日
张海涛 109.44 0.71 2013 年 2 月 16 日
陈 鹏 107.52 0.70 2013 年 2 月 16 日
王兰珍 72.96 0.48 2013 年 2 月 16 日
易晓琳 24.96 0.16 2013 年 2 月 16 日
小计 11,520.00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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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配售的股份 768.00 5.00 2012 年 5 月 16 日
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份 网上发行的股份 3,072.00 20.00 2012 年 2 月 16 日
小计 3,840.00 25.00 --
合计 15,36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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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Leadman Biochemistry Co.,Ltd.
注册资本